筆記(台灣)文化創意(產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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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2/20
地下社會_何東洪的文創實驗室 - 中時電子報
地下社會_何東洪的文創實驗室
中時電子報
「最好笑的是,我們再去申請執照時,還要登記『店內有幾桌』,就是比照陪酒等特種營業來計算;於是,我們爭取將有樂團表演的Live House,視為
文化創意產業
的一環。」何東洪說。 經過多時的奔走與協調,相關法規還卡在經濟部商業司;然而停止表演一年後,「地下社會」重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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